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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14學年度第2學期本校各學系(學位學程)學生擬申請本院院學士,請於115年2月25日(三)前向本院提出申請,逾期恕不受理

     
    1. 依「國立中興大學管理學院院學士學位設置要點」及「國立中興大學管理學院院學士學位設置計畫書」辦理,相關規定請參閱本院網站-特色課程-院學士。
    2. 申請期限:115年2月25日(星期三)下午5時前,逾期恕不受理。
    3. 申請文件: 國立中興大學管理學院院學士學位申請書正本、 歷年成績單正本(含班級排名及當學期選課紀錄))。
    4. 錄取結果將公告於本院網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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