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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.08.07

【合約】簽署國際合作合約注意事項

簽約單位及種類

  • 校、院級合約:MOU、交換生、雙聯合約的框架
  • 系、所、中心級合約 MOU:MOU、交換生、雙聯合約 (包含附約)

簽約注意事項

  • 評估對象
    • 規模相當
    • 簽約單位對等(ex. 院對院)
    • 有助本校學術發展與提升
  • 合約內容
    • 語言:(海外)英文、(大陸地區)繁體中文
    • 以平等互惠為原則
    • 含名稱、年限、簽約人、簽約日等
  • 能推動實質交流者優先
    • 避免留於形式
    • 建議有實質合作後再簽約
    • 建議雙方均有對接老師

簽約流程

校級合約

國際處草擬合約→提請行政會議→簽請校長簽名→成為姐妹校

院級合約

院草擬合約(建議提前聯繫國際處)→提請院務會議 →簽陳會辦國際處,簽請校長核可
→雙方正式簽約後,提供電子檔給國際處→成為姐妹校

系、所、院級中心合約

系、所、院級中心草擬合約(建議提前聯繫國際處)→提請系、所、院級中心會議(無需經過院務會議)
簽陳會辦院、國際處,簽請校長核可→雙方正式簽約後,提供電子檔給院、國際處→成為姐妹校

大陸地區合約額外注意事項

系、所、院級中心草擬合約(建議提前聯繫國際處)→國際處發文向教育部申請,獲准後文字不得進行更改
→提請院、系、所、院級中心會議) →簽陳會辦院、國際處,簽請校長核可
→雙方正式簽約後,提供電子檔給院、國際處→成為姐妹校

  • 堅守交流對等立場
  • 繁、簡版「國立」不可刪除
  • 以繁體字呈現
  • 事先向教育部申請
  • 合約上日期不得早於教育部公文核定日期
  • 不得使用「協議」二字

附約

  • 不需提到院會議,但仍需以簽呈,會辦註冊、國際處及一層決行
  • 簽呈建議也要附上本來的合約

關於雙聯學制

  • 對方校需為姐妹校,且為教育部承認名冊內
    本校及對方校各進修至少1/3,並符合雙方畢業資格,分別取得兩校學位)
  • 由系、所層級洽談(確認雙方可抵免的課程及畢業條件)
  • 加會教務處+國際處(註冊組審核是否符合畢業規定)
  • 學生可申請獎學金
    • 赴外:學海飛颺、學海惜珠
    • 來校:外生獎學金

其他常見問題

  • 院、系、所、院級中心皆可建議國際處簽立校級合約,其評估校級合約重點:
    1. 合作關係至少跨兩個院  2. 至少兩個院對此機構有興趣
  • 合約沒有制式範本,本校或他校範本皆可
  • 合約過期後,請在到期日前連絡續約事宜
  • 合約必須親簽,不可以蓋章或代簽方式處理
  • 系、所、院級中心合約由執行單位簽名即可,不需補上院或校主管簽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