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送研發處轉知 本校114年度「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試辦方案」-「國科會核配類」獎勵申請暨初審推薦作業案(114.6.27興研字第1140052418號函),請查照。
(一)獎勵對象及請領資格:
1.獎勵對象:114年9月註冊入學就讀之各年級博士班學生。(114年度修正擴大獎勵對象)(含博一新生、博二以上舊生)
2.獎勵期間及金額:每人每月4萬元,最多獎勵3年(獎勵期間自114年9月1日起至117年8月31日止);於3年內畢業者,獎勵至畢業當月為止。
3.申請資料
(1)申請表請務必使用附件新版,需填寫入學日期、年級。
(2)碩士(含以上)歷年成績單。(如為博二以上,應檢附碩、博歷年成績單)
(3)博士研究計畫:務必檢核僅限10頁(含參考文獻),不限中英文;超過頁數者,全份不予審查(即文件不符規定)。
(4)其他有助審查資料:不限頁數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請領本獎學金:
1、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全時之有給職工作或以在職生身分報考者。
2、錄取後辦理休學、保留入學資格或未完成註冊者。
3、已支領同屬政府部門獎學金性質經費者。
4、以香港、澳門、大陸地區學生身分入學者。
(三)其他
- 獎勵名額:114 年度本校獲科技部獎勵名額21名,本院分配名額2名。
- 有關「定期評量」、「獎勵成果效益追蹤」、「終止發放獎學金」及「獎勵名額遞補機制」等相關規範請詳閱本試辦方案。本案相關法規及表單等電子檔:詳見研發處 【博士生獎學金】專區 http://research.nchu.edu.tw/unit-article/mid/138
- 本院受理申請收件截止:114年8月22日(星期五)止,除申請表件資料外,務請申請同學上網填寫簡要資料(網址:https://forms.gle/VFNQ33pxREFKp3D9A),以利學院初審。
- 申請者務請 參考本院1140326通過「全職優秀博士生獎學金審查要點」、「優秀博士生獎學金續領申請表」倂供申請者參考。